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1、定期定额户的经营额、所得额连续纳税期超过或低于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,应当提请税务机关重新核定定额,税务机关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的核定方法和程序重新核定定额。
2、具体期限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。
3、 浙江税务机关(国税和地税)规定:经营户连续3个纳税期实际经营额、所得额超过定额20%(含)以上的纳税人,应对纳税人应纳税收入额进行调整。
4、 所以个体户营业额定为20000元/月,在定额20000元内按定额缴税,超过20000以上,可以开票,但需要另行缴税。
5、经营户连续3个纳税期超过定额20%(含)以上的纳税人,应对纳税人应纳税收入额进行调整。
6、请查看本省级税务机关的政策规定。
7、 以上回答供参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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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定期定额户的经营额、所得额连续纳税期超过或低于税务机关核定的定
潮新闻客户端编辑刘睿阳车轶婳品新闻,聊话题,识冷暖。夜晚潮回,一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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